关于向湖南纤亿鞋业有限公司送达《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湖南纤亿鞋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获得的“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项目编号:2022ZPQY2967;下达文号:湘财教指〔2022〕72号),存在《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且已逾期16个月没有整改,违反《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第七条第十项等规定,我厅依法已作出《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处理决定书》(文号:湘科监〔2026〕18号)。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710办公室)领取《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处理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处理决定书》(湘科监〔2026〕18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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