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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6年度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对我省青年科技骨干和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培养,进一步贯彻实施我省科技人才战略,现将申报2006年度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
  2、申请者必须是湖南省境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工作的科技骨干。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组2/3以上成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同时有两名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推荐,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务院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2)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排名在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二位)者。
  (3)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学习或访问一年以上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或学历证书,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的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 项目要求:
  1、申请人应根据《2006-200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后),围绕加快我省“三化”进程这一主线,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攻关)提出项目申请。优先支持以电子显示器与软件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先进制造(与钢铁相关的制造业、轨道交通设计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生物医药、农业现代化等五大重点领域的原始性创新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共性技术研究,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
  2、申请项目补助金额一般为8—10万元。
  三、 申报材料:
  根据省科技厅统一安排2006年度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行网上申请和网上评审,统一使用2005年版《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学科代码仍采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有三级学科的一律填至三级学科。项目指南、申请书、学科代码等在省科技厅网站均可下载。网址:www.hnst.gov.cn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纸件4份
  2、申请者基本条件有关证件(复印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四、 申报名额和时间:
  1、为保证申报质量,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采用限额申报的办法,各单位按条件可推荐1—2名申请人;当年申报了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凡获得过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原为中青年基金)资助的,不能申报。
  2、请各有关单位于2006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过时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邮编:410001
  联系电话:4586787,4586922,4586923(传真)
  联系人:钟海华,蒋劲松
  基金办联系电话:4586714,4586713
  联系人:周文燕,林华
  
  
  200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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