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经费的通知
湘财教指〔2023〕6号
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湘政函〔2022〕170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经费下达你单位,具体项目、金额、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经济科目见附件。
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有关单位或个人,并严格按照《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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