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拟推荐名单的公示(公示结束)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和《省科技厅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湘科发〔2024〕86号),经指标测算、专题会审议、厅党组会审定,报分管省领导同意,提出了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第六条拟推荐名单,现进行公示。
实施创新提升行动成效明显的市州:
一类地区:长沙市、衡阳市;
二类地区:益阳市、怀化市。
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1月9日(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科技厅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供调查核实的有关证据或线索。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且无明确证据或可查线索,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电话:0731-88988999(省科技厅监督与诚信处)
0731-88988679(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731-89990312(省政府督查室)
业务咨询电话:0731-88988610(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812室
邮编:410013 邮箱:hnst-jg@kjt.hunan.gov.cn hnszfdcs@hn.gov.cn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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