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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2-02-01 00:00 【字体:

湘科高字〔2012〕9 号

各市州科技局、经(工)信委、财政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以及2011年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省促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在全省征集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就项目征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先发展的七大重点产业,以加强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突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创新的运行机制。通过组织实施好一批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促进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规划纲要的部署,在项目计划安排上,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项目安排的方面,既要着眼于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又要着眼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速推进产业化进程。

    (二)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领域跨越发展相结合。安排的项目,既要全面反映重点产业的重大技术需求,有效解决产业的关键技术问题。又要选择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最有基础和条件的产业领域作为突破口,重点投入,加快推进。

    (三)坚持政府引导与突出企业主体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投入引导、政策支持和组织协调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成为投入主体。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三、项目要求

    项目的总体要求,一是必须属于我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二是立项意义重大,目标任务明确,属于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与产业紧密融合;三是必须突出企业主体,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合力,产学研深度融合。项目按照两大类别征集,一类是科技攻关项目,一类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科技攻关类项目

    第一,项目必须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属于我省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

    第二,项目必须立足当前,紧紧围绕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以掌握核心技术加快形成高端产品和新兴产业为目标;

    第三,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应当是制约产业发展的,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由我省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势企业、骨干企业提出;

    第四,项目的组织实施采取骨干企业牵头组织、科研机构和高校共同参与的机制。项目承担单位须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核心团队,核心团队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优先支持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承担项目。项目的组织采取产学研结合的形式,取得的成果在提出关键技术问题的省内优势企业、骨干企业转化。

   (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第一,项目必须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属于我省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

    第二,本专项所指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括:“十一五”以来,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获得的科技成果;2009年以来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和湖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其中医药类成果,中药须获得五类及以上新药证书,化学药须获得三类及以上新药证书;医疗器械类和试剂盒类成果须获得注册证且其创新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备转化和产业化条件;

    第四,项目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项目的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第五,项目承担单位拥有优秀的管理和研究开发团队,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  

    四、项目实施方式

    科技攻关类拟采用招标的方式,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拟采用定向委托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安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设计分类及有关要求等,可推荐1-2个项目,并根据推荐项目的分类认真填写推荐书(附件1或附件2),每个项目附上至少三名以上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同行专家(须来自不同单位,且不能是本单位和合作单位,且至少有一名是国家级专家)的推荐意见(附件3或附件4),科技攻关类项目须提交有关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提纲见附件5),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须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6)。

    各市州科技局、经(工)信委、财政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省直各有关部门对上报项目应认真初审和筛选,严格按照要求推荐并汇总。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专家推荐意见表只提交纸质版)于2012年3月5日前报送到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由省科技厅统一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    黄凯歌    电话:0731—88988817

                      黄  宇    电话:0731—88988806

                                传真:0731—88988815 

                                邮箱:abc88988815@163.com

    省经信委          李  瑞    电话:0731—82213732

                      殷立科    电话:0731—82212144

                                邮箱:abc2212144@126.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    赵      电话:0731-85165176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书.doc
附件2: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书.doc
附件3:专家推荐意见表(科技攻关类).doc
附件4:专家推荐意见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doc
附件5:科技攻关类项目招标内容提纲.doc
附件6: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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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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