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转资金项目监理和2007年度农转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科农技字[2009]71号和国科农技字[2009]70号通知要求,按照科技部和财政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1]370号)和《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为做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监理和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转资金项目的监理
1、2008年度立项的农转资金项目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按文件规定已进入中期检查监理阶段,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照项目合同书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认真的检查,提交实施情况总结及相关材料。
2、国家农转资金项目在科技部网站上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并提交在线打印《监理表》纸质材料2份和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3、省级农转资金项目(附件一)的《监理表》从湖南省科技厅网站星火计划栏目中下载填报3份(其中一份报送所在地市科技局)。
4、对项目执行情况差、有严重违约行为或其它原因而终止的项目,按照监理文件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冻结转化资金金额,并安排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和其它说明材料。
5、国家和省级农转资金项目监理材料请于2010年2月5日前报送到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二、农转资金项目验收
1、2007年度立项的农转资金项目经过两年的实施,按照文件规定已进入验收阶段。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指标进行全面总结,填报相应表格和提交实施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农转资金项目要在科技部网站上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并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要求提交总结报告。
3、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需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其审计报告要按照国家项目验收表中“附件四”规定内容进行编写。
4、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的“总结报告”、“验收表”等相关项目资料,请于2010年2月10前报送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审查修改后,再正式在线打印“验收表”3份,总结材料7份。
5、省级农转资金项目(附件二)的《验收表》从湖南省科技厅网站星火计划栏中下载填报,提交项目《验收表》和执行情况总结材料。
三、其它事项
1、在填报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材料时,承担单位进入网站其登记用户名与密码同申报项目时一致。(科技部网址: http://program.most.gov.cn,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hnst.gov.cn)。
2、国家、省级农转资金项目的监理和验收材料均要加盖承担单位公章。
3、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验收材料请装订成册并做好多媒体汇报准备,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2007年度省级农转资金项目验收(见附件)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市科技局组织,项目验收材料装订成册后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送到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属地在长沙的省属单位所承担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
联 系 人:谭艺平 蒋永成
电 话:0731-84586874(兼传真) 0731-88988840
电子邮箱:yipingt168@126.com
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科技信息所大楼9楼)
附件二:2007年度省农转资金验收项目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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