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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3-12 00:00 【字体:


  近日,从国家科技部传来喜讯,在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中,湘潭市顺利通过考核,科技进步综合排序居省内14个市州第二位,并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这是湘潭市争创“六项全国荣誉”获得的第一项荣誉。
  近几年来,湘潭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抓科技工作就是抓经济工作,抓经济工作必须抓科技工作的新理念,把科技工作紧紧融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于2004年初出台了《关于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的决定》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步骤、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并率先在全省实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改革,将科技工作纳入湘潭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考核目标和绩效考核目标体系,改变了过去将科技进步考核指标游离于经济目标考核之外单独考核的做法,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科技工作格局。在实施过程中,湘潭市上下坚持“以创建促整改,以创建促提高”的工作思路,将“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作为总揽全局的工作来抓。
  通过扎扎实实抓创建,湘潭市科教兴市理念深入人心,科教兴市环境不断优化,科技进步水平快速提升。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湘潭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速度与效益同步提升,城市与农村协同进步。湘潭市连续多年GDP保持10%以上增长,财政收入保持20%以上增长。
  在今年7月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中,专家们认为湘潭市在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扎实、细致,各部门配合协调到位,形成了抓科技工作的强大活力;科技投入落到实处,科技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特别是湘潭市把推进科技进步作为各级领导的第一责任,把制造业信息化作为推动工业化的第一工程,把实施科技项目带动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第一举措;在全省率先推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率先开展制造业信息化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开展专利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开展“企业大学行”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创建国际科技合作试点市,这“四个第一”、“五个率先”被誉为“湘潭经验”,给专家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赢得一致好评。通过现场考核、专家评分、复审、公示等程序,国家科技部于近日正式行文,认定湘潭市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
  同时,湘潭市5个县(市)区均通过科技进步考核,其中韶山市、湘乡市和雨湖区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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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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