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与产业化,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湖南省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技术转移机构是连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的关键纽带,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技术转移机构的认定与管理,引导机构高质量发展,在总结原《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85号)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我厅研究制定了本管理办法,旨在构建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技术转移机构管理体系,激发技术转移市场活力,服务我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二、主要内容与改革亮点
《管理办法》对技术转移机构的定义、分类、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绩效管理、扶持措施等作出了系统规定。主要内容和亮点概括如下:
(一)界定清晰,分类科学
1.明确定义与范围。进一步明确了“技术转移”与“技术转移机构”的内涵,强调机构应提供技术经纪、技术集成、技术投融资等核心服务,排除了单纯的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机构,突出了技术转移的专业性。
2.明确实施分类指导。将技术转移机构按功能划分为区域综合类、技术输出类、技术中介类三类,并分别明确了其功能定位与服务重点,有利于引导各类机构发挥所长、错位发展、精准服务。
(二)条件明确,标准量化
1.建设主体多元化。认定对象覆盖独立法人、法人内设机构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科技类社会组织,扩大了政策惠及面。
2.认定条件量化。对机构的成立年限、基础保障(场地、宣传渠道)、人员规模(专职人数、技术经纪资质人员比例)、经营业绩(技术交易额、服务企业数/项目数)等关键指标提出了具体、可衡量的标准,提升了认定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例如,对不同类别机构设定了差异化的最低技术交易额要求(1000万至2000万元不等)。
3.强调科研诚信要求。明确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需无科研失信记录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商业信誉、科研信用和纳税信用纳入考量,引导机构诚信经营。
(三)程序规范,管理动态
1.优化认定流程。明确了从申报通知发布、材料提交、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审议公示到最终认定的完整流程,公开透明,操作性强。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两年一次的定期绩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与后补助支持、限期整改、资格取消等措施挂钩,实现了对机构的动态跟踪与激励约束。
(四)引导有力,扶持多元
1.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将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纳入规划,并给予相应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2.鼓励模式创新与服务深化。支持机构早期介入研发、组建服务联盟、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合作,引导其向专业化、市场化、高端化发展。
3.加强人才培养与金融支持。明确提出加强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鼓励设立科创类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创业投资等支持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构建了“人才+资本+服务”的支撑体系。
三、组织管理
《管理办法》构建了多层次、协同化的监督管理体系。省科技厅负责统筹认定、指导、监督与评估;各市州科技行政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领域的推荐、日常管理与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管理格局。同时,强化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机构后续支持与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引导机构注重服务实效与长期发展。
-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12-2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