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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9-23 09:44 【字体:

《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湘科发〔2020〕72号)已于2020年9月15日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是国家出台了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相关政策。2012年科技部等六部委印发了《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并启动了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工作。为规范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工作,2018年3月,科技部等五部委印发了《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至今先后认定了3批共55个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19年科技部、中宣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指导和推动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

二是兄弟省市积极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后,陕西、河北、河南、广东、江苏、杭州等省市相继出台了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等认定管理办法,并已开展了认定工作。

三是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具有良好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湘发〔2018〕12号),进一步推动了文化强省建设。2019年4月,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获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加快推动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工作,省科技厅将拟定《管理办法》纳入2020年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省有关指导性文件,参照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组成专家起草组,广泛进行论证研究,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书面征求各市州科技局、相关园区、文化科技企业、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的意见建议,组织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和部分市州科技局召开了座谈会,在广泛听取并认真吸纳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按程序对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公平性审查,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五部门联合会签,并送省司法厅进行规范性文件登记。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文件制定依据、示范基地的释义、示范基地的作用、认定管理原则和工作保障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省级层面和市州层面示范基地认定组织管理机构、职责等内容。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等内容。

第四章运行管理,包括示范基地统计年报、相关事项变更、定期巡检及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

第五章考核评估,包括对示范基地的考核主管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分类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文件有效期。

四、相关问题及解答

1.示范基地类别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包括集聚类和单体类两个类别,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管理办法》所包涵内容只适用于单体类示范基地。

2.示范基地申报时间及方式

示范基地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受理一次,采取线上申报线上受理,具体申报时间和网络填报系统以每年省科技厅官网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3.示范基地申报推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省直单位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4.示范基地支持政策

示范基地享受省科技、宣传、网信、文旅、广电等部门相关的支持政策。

5.示范基地申报流程图

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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