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变更决定书(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湘科动准予变更〔2021〕第002号
(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院内实验大楼
你(单位)于2021年8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事项,因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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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政许可内容 |
申请变更行政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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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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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名称 |
长沙市雨花路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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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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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贻瑞 |
谭 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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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负责人 |
杨秀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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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地址名称 |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内实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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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 使用许可证 |
证号 |
SYXK(湘)2017-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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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范围 |
屏障环境 SPF级大、小鼠; 普通环境 兔、豚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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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第十五条等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事项变更。
联系人:曾颖 联系电话:0731-88988712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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