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教指〔2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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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26年度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资金额度、支出功能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和《进一步深化湖南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湘科发〔2025〕146号),新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执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
二、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有关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财政资金。各级科技部门应加快推进项目启动实施,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监管,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监督。
附件:2026年度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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