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省科技厅的《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处拟于12月对2006以来立项的省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以会议形式进行验收。需提交以下验收材料: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研究成果复印件、经费使用情况表等,同时请准备5~8分钟多媒体汇报。
二、已经验收结题的重点项目(详见附件2):不再进行会议验收,需补充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研究成果复印件、经费使用情况表等3个验收材料,1式4份。
三、一般项目(详见附件3):委托项目推荐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州科技局)进行验收。需提交以下验收材料: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结题报告、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研究成果复印件、经费使用情况表等4个验收材料,1式4份。
会议验收的项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资料的准备工作,自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1式8份,《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研究成果复印件、经费使用情况表等其余验收资料1式4份和电子文档上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委托验收的项目,请各项目推荐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州科技局)于12月25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将验收资料(1式4份和电子文件)按类别和年度分类整理好,提交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
四、不按规定参与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2010年的科技计划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何小溪0731-88988835,肖亮 0731-88988752
电子邮件:hnsta@163.com
附件7:经费使用情况表(样表).doc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