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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湘科农字[2003]147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十五”国家科技计划的总体布置,进一步实施《“十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切实做好2004年度国家和省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04年度国家和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精神,按照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和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为目标,扶持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二、支持重点
  2004年度国家和省级星火计划将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国家星火计划八大科技燎原行动的实施,重点支持大宗农作物、出口农产品、优势农产品等聚集产业的开发和产业化。支持一批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有利于主要农产品集聚产业发展,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小康建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新工艺的新产品开发产业化,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已列入2002、200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的项目不必再申报2004
  年度国家星火计划;已列入2002、2003年度省级星火计划的项目不必再申报2004年度省级星火计划,但可以申报2004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
  2、已申报了2004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不必再填报2004年省级星火计划项目材料。
  3、申报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所需资料统一从科技部网站主页“项目申报”栏目下载(网址:www.most.gov.cn),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需填写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网址:www.hnst.gov.cn),填报数据与材料准确、真实可靠。
  (二)申报程序。按照《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申报2004年国家和省级星火计划项目中,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要负责申报项目的评审和汇总。
  (三)申报时间。凡申报国家和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的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汇总,于2003年11月底前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电话:0731-4586704 0731-458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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