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创新馆(暂定名)展陈创意征集和概念设计征集公告
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组织开展湘江创新馆(暂定名)展陈创意征集和概念设计,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湘江创新馆(暂定名)展陈创意征集和概念设计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地点
湘江创新馆项目位于湘江科学城核心区,潇湘南路以西,海牛路以南,属湘江科学中心(交易展示中心)核心建筑之一。
(二)建筑面积
湘江科学中心(交易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1.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万㎡,地下建筑面积约2.9万㎡。湘江创新馆项目位于湘江科学中心(交易展示中心)南区地上一、二、三、四层,展示区建筑面积约2.8万㎡。
(三) 湘江创新馆是湖南省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标志性项目。建成后的湘江创新馆将深度服务国家战略支点、湖南产业升级引擎、全球创新网络节点三大使命,熔铸湖湘文化精髓,彰显湖南科技实力,全力打造成为集“全景式创新展示中心、高能级成果转化枢纽、沉浸式科技教育基地、国际化形象推介窗口”四位一体的全国标杆性创新馆。
(四) 设计区域
本次设计区域为交易展示中心南区1—4层,由参与单位根据实际和创意需求划分功能分区。该区域总建筑面积约为2.8万㎡(具体空间尺寸以建筑实测图为准),一层:运输通道荷载20kN/㎡,展厅区域荷载10.5kN/㎡,室外区域荷载5kN/㎡。二层:展厅区域荷载10kN/㎡,室外及楼梯区域荷载3.5kN/㎡;三、四层:展厅区域荷载7.5kN/㎡,室外及楼梯区域荷载3.5kN/㎡,机房荷载10kN/㎡。
三、创意和概念设计要求
(一)本次创意和设计要求包含创意征集阶段的创意方案和概念设计阶段的展示方案。
(二)创意方案应充分体现展馆的前沿性、独特性、互动性、系统性和创新性。主题要弘扬创新理念,传承湖湘文化精髓,体现湖南科学家精神。参与创意征集单位可结合湖南科技发展实际和创意需要确定展陈主题及展陈框架等内容。
(三)展示方案要全面梳理湖南科技创新在全球、全国的重要地位,清晰体现湖南科技工作的战略布局、创新举措和丰硕成果。展示方案应融入湖湘文化和艺术元素,以实物为主,辅以模型、艺术装置、数字沙盘、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为不同年龄段、不同知识层次的参观者提供沉浸式科技教育场景,为参观者提供独特视觉体验。
(四)展示方案要充分考虑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安全耐用、操作方便、易于维护等因素,体现经济、适用、美观总体原则。展示方案要布局20%左右面积,用于快速迭代领域的成果更新。
(五)展示方案需对重大展项造价成本予以测算,对建筑、结构、水电、环境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须予以特殊说明。
四、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设计企业或机构。
同时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报名的合作方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2.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3.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分工方式以及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二)参与单位需具有近5年内地市级(含)以上科技场馆或其他有较大影响力的展示馆的布展设计业绩。
(三)参与单位须确定主创人员,主创团队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不得中途更换。
(四)参与单位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
五、工作阶段安排及说明
(一)创意征集阶段
1.投标单位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于【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报名并领取用于设计参考的基础资料包,但投标人须在签署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后领取。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本项目可采用不见面报名,投标人将以下资料【①个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2256983854@qq.com(邮箱),工作人员将在投标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发送本项目基础资料包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
2.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递交地点为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
参与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组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上注明项目名称,并盖投标人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可采用当面递交或快递邮寄递交两种方式(为避免争议,采用快递邮寄方式递交的,参与主体不得对自行选择的递交方式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对邮寄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招标人对参与主体选用快递服务概不负责),递交时间均以投标文件签收时间为准。
3.创意征集评审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组建5人或以上单数的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合格投标人及其主设计师、单位业绩、拟派的项目顾问团队及综合实力,以及创意方案、重大展项简要说明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书面投票选定3家单位(不排序)入围至概念设计阶段。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如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查资格合格的投标人仅3家,则全部入围;报名单位或资格合格单位不足3家时,将重新发布征集公告。出现入围单位被查证弄虚作假或放弃入围的,导致入围单位不足3家时,将重新发布征集公告。
(二)概念设计阶段
3家入围单位进行展陈概念设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按程序最终确定1家设计单位。具体内容以下阶段发送给入围单位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设计奖励和补偿方案
(一)根据评审结果,对概念设计阶段入围单位给予奖励,最终被选定为概念设计单位的,奖励50万元;入围设计阶段但未最终选定为设计单位的,各奖励15万元(以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含税费)。入围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业主单位。
(二)获得奖励的单位须签订付款协议,并及时提供发票等票据。获奖单位收款方式和发票等需满足湘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协议签订后30天内)提供票据的单位,视为放弃奖励。
(三)选定的设计单位须进行设计方案的整合、优化、提升,形成完整的湘江创新馆展示方案,其他获得奖励的单位需积极协助。
(四)参与单位在本次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一)创意征集阶段需提交资料:
1.单位相关介绍材料。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单位业绩、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等;拟派的项目顾问团队(姓名、职业资格、学历、职称等)
2.创意方案。包括展示主题、设计思路、展陈框架、重大展项和一般展项组成、创意草图等。
3.重大展项简要说明。包括展项概述、安装位置、主要尺寸、展品展项草图或参考案例、主要创新点、展品投资估算、对建筑、结构、水电、环境等方面的特殊要求等。
(二)文件格式
1.单位相关介绍材料不超过5页(联合体不超过10页),同一单位提交不超过2个展示创意方案,每个创意方案不超过30页(含重大展项简要说明)。
2.彩色A3(297mm×420mm)规格印装,一式七套。
3.须提交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
备注:(1)投标人按提交资料的顺序制作投标文件,格式自拟;(2)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3)投标文件封面、单位相关介绍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电子版文件为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的PDF文件。
(三)概念设计阶段投标文件相关要求以下阶段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征集公告同时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及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参与单位在本次征集活动中提交材料的,均授权征集招标单位为介绍、宣传、总结、展示本次活动而合理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征集活动过程及后续活动中通过新闻媒介、专业杂志、书刊、互联网平台或其他形式介绍和展示。
(二)招标单位及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加单位提交的相应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入围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任何内容进行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招标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招标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招标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五)设计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设计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评审委员会鉴定属明显抄袭。
(六)投标人在本次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十、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505808
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易鸥、卢心悦
联系方式:0731-85226831
附件:保密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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