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总结宣传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年来的经验,积极推动火炬计划继续发挥集聚、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新思路,科技部决定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组织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根据科技部要求,省科技厅也将组织开展相关纪念活动。请你们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292号)要求,积极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调研总结、表彰先进、宣传展示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科技部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撰写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工作总结、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典型案例。各单位还需提供优秀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典型宣传材料1-5个、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典型宣传材料1-5个、优秀企业家典型宣传材料1-5个(长株潭3个高新区各提供5个,长株潭3市科技局各提供3个),火炬计划实施创新制度建设、机制体制探索方面的典型案例1份。
2、根据国家火炬计划表彰方案的要求,确定我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先进管理单位、先进服务机构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如下:
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先进管理单位推荐名单:长沙国家高新区;湘潭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管委会、衡阳输变电特色产业基地管委会。
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先进服务机构推荐名单:长沙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岳麓山大学科技园;长沙高新区国家创业服务中心、株洲高新区国家创业服务中心、湘潭高新区国家创业服务中心。
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先进个人推荐名额:长沙高新区3人,株洲高新区3人,湘潭创业服务中心1人。
国家火炬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
3、开展湖南省火炬计划实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审表彰工作。表彰省火炬计划实施先进管理单位10个,省火炬计划统计工作先进单位9个,省火炬计划实施先进服务机构6个;省火炬计划实施先进个人45人,其中省火炬计划统计工作先进个人19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如下:各市州科技局各2人,国家级高新区各3人,省级高新区各2人,省火炬中心等省级服务机构5人)。省火炬计划实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
4、请各单位将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工作总结、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典型案例(含创新制度建设、机制体制探索、优秀火炬计划项目、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等)、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先进管理单位、先进服务机构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在2008年7月23日前报送省高新办。湖南省火炬计划实施先进管理单位、先进服务机构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在2008年8月31日前报送省高新办。所有的材料都要求提交电子版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还需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三份。
联系人:刘建元联系电话:0731-8988745
电子信箱:kwljy@126.com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2、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表彰方案
3、实施国家科技计划先进个人申报表
4、实施国家科技计划先进集体申报表
5、省火炬计划实施先进集体申报表
6、省火炬计划实施先进个人申报表
7、湖南省纪念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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