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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高新区:“瞪羚办法”助跑中小企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3-04-23 00:00 【字体:

株洲新区报讯  325,株洲高新区下发《株洲高新区瞪羚企业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瞪羚办法),以扶持中小企业成为跳得高、跑得快的瞪羚企业

每年3月前申报瞪羚企业

业界通常将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形象地称为瞪羚企业。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表明此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

根据瞪羚办法,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在株洲高新区内的企业要符合有关条件才能申报瞪羚企业认定。其中,要求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符合株洲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和国家节能减排要求。

此外,要求企业拥有发明专利的申请或授权,有相对独立的研发队伍和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其中科研人员比例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10%以上,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平均比例不低于4%

 瞪羚企业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每年3月底前受理(今年延迟至410)。正式认定的瞪羚企业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可再次申请认定,企业获得瞪羚企业认定总次数不超过2次。

 瞪羚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免息周转资金

正式认定的瞪羚企业可享受一系列扶持政策。

 瞪羚企业可一次性获得50万元200万元的区科技引导免息周转资金,项目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相关项目的资金支持;

在金融服务方面,瞪羚企业可获得株洲高新区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进入科技银行便捷贷款审批通道,获得贷款;获得高新区高科发创智能制造装备创业投资基金支持;获得企业上市指导,并享受企业上市补贴政策。

同时,瞪羚企业可享受高新区5211人才计划专项基金支持。株洲高新区将全面推行创业导师体系建设,每年拿出部分专项资金,聘请1-2家专业咨询机构或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创投人士和创业成功企业家,定期为企业提供问题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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