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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8-24 17:24 【字体:

湘科动许准〔2020〕第012号

你单位于2020年7月23日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办件流水号:202007230002),已于2020年7月23日受理,2020年8月21日审查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并予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证编号

SYXK(湘)2020-0012

单位名称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法定代表人

刘起军

设施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371号师大医学院仁医楼A栋

许可范围

屏障环境SPF级:大、小鼠,普通环境:兔

有效期限

2020.08.21至2025.08.20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省科技厅502室)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人:黄国祥      电话:0731-8898886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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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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