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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惠企篇丨快速了解研发奖补类政策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2-26 14:59 【字体: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主力军,也是最活跃的创新力量。为帮助广大企业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方面的惠企助企政策,更加便捷地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地适用享受政策,我们组织编写了《湖南省科技创新惠企助企政策汇编》,广泛收录了高企认定、科小评价、税收优惠、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引培、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系列政策。今天带你了解:研发奖补类政策↓

(一)研发费用补助

支持措施

1.从2024年开始,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8%给予补助。其中,经核定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2.鼓励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对高于全省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水平2倍的企业,重点支持申报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3.将市州研发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及增速作为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因素法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对研发工作突出的市州,予以后补助奖励。

政策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最低补助额的通知》(湘财教〔2024〕44号),本通知自2024年11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

2.《湖南省“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湘政办发〔2022〕13号)。

(二)购置仪器设备补助

支持措施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的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予以财政奖补。财政奖补比例根据其评价考核结果确定,不超过10%;单家单位财政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购置仪器设备补助的申报方式: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政务服务”的“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

购置仪器设备补助的申报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复审。

政策依据

《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本办法自2023年2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三)获奖激励

支持措施

1.省创新创业大赛实施“以赛代评”“以奖代补”的科技创新计划立项机制,对符合省科技创新计划立项管理有关规定的获奖项目,纳入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并给予该项目所属企业资金支持。

2.对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主体赛一、二等奖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通过遴选程序,直接遴选为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3.省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奖项由省人民政府设置。科学技术奖励应当加大产业贡献类项目的比例,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4.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奖金为200万元。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分别为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的奖金为100万元。

政策依据

1.《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指引》(湘科发〔2022〕196号);

2.《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本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3.《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本办法自2019年2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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