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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9-22 17:15 【字体:

一、修订背景

2019年7月,为进一步方便基层科研单位(机构)、企业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省科技厅以湘科函〔2019〕69号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通知》,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责任落实到各市州。

2019年9月,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省科技厅以湘科办发〔2019〕16号印发实施《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进行了规范。执行一年来,不仅有效规范了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促进了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增长,而且体现了“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服务对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020年以来,伴随着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量的增加,长沙、益阳等多个市州科技局向省科技厅申请新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以分担单一登记点的工作压力;由于全省科技系统均无军工涉密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质,导致大量的涉军涉密技术合同无法登记上来,有必要依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设立全省涉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但是当前适用的操作规程中并未对设点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明确。全国两会后,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将技术转让合同区分为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在操作层面应予以做相应的修改,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迫切需要修改《操作规程》。

二、修订过程

一是组织调研论证。2019年以来,省科技厅多次组织省内外调研,对全国各省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设点情况及日常审批程序进行了全面调研,结合我省实际,对《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湘科办发〔2019〕16号)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二是开展意见建议征集。2020年4月26日,向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校、院所、企业进行了意见建议征集,总计收到50个单位84条意见建议,在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仔细梳理、充分吸纳的基础上,形成了《操作规程》(再次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文件起草程序,将《操作规程》交省科技厅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根据法律顾问6月4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召开专家座谈会。为广泛征求民意,2020年6月16日,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再次征求了有关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高校、院所、企业等不同部门、行业的14名专家的意见建议,在专家提出的26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操作规程(送审稿)》。同时,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完成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操作规程》,共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总则,修订后增加了登记点增设的条件,明确了设点的程序。

第二章是登记申请,修订后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注册的材料要求,明确了涉密技术合同申请登记的条件。

第三章是登记流程,修订后完善了复核程序,增加了专家评审后,省科技厅审核确认的程序;明确了多次复核的情形和要求;明确向不予认定登记的申请人出具“技术合同不予认定书”。

第四章是监督管理,修订后要求各市州科技局须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按季向省科技厅进行梳理备案;增加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分析、统计和公布机制和登记点定期考评、动态管理要求。

第五章是附则。

四、主要特色

一是关于合同定义。根据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技术转让合同区分为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二是关于设点范围。为方便增设涉密涉军涉外等专业性行业性登记点,明确依托省直有关部门内设机构或直属机构等设点;为有效分担业务量较大市州的登记压力,明确依托市州科技局和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或直属机构等设点;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亿元以上、确有需要依托所属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或直属机构等设立登记点的,明确可按一事一议的原则设点。

三是关于确认程序。根据对全国各省市的调研,为进一步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确认程序,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操作规程》在复核程序中采取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签字确认的模式,在定期备案程序中选取按季度备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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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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