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大事项变更的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将中国动力谷自主创新园等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变更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至7月15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注明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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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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