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决策咨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科计〔202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科技战略研究与咨询能力,加快产出一批具有重要理论支撑和应用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现将2026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决策咨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湖南省科技创新决策咨询项目分为公开竞争和定向委托两类。视研究选题情况,资助经费分为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不等。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湖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具备从事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的人才团队和基础条件。
2.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对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主要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决策咨询类课题,且相关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的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2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 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人员比率不低于30%。
4. 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5.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有在省科技厅主持在研决策咨询项目或逾期未验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7.根据工作需要,部分选题面向特定单位定向申报。定向委托项目的意向承担单位原则上为省科技战略咨询委员会(含专委会)委员所在单位、省科技创新合作智库、具有较强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省级新型智库等。
8.支持以开放和协作方式开展研究,定向委托项目最多可增设2个子课题,公开竞争项目最多可增设1个子课题。项目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应当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
三、有关要求
1. 项目研究要坚持服务党委政府科技创新决策的导向,深入省内外开展调查研究,现状分析和问题剖析要客观深入,提供3-5年内外省特别是中部地区的有关数据对比分析;经验借鉴要对标先进省份,提供鲜活案例支持;对策建议要突出改革创新,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项目申报期间,申报单位务必加强与指导处室的沟通对接,详细了解研究选题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预期成果等,拒绝“盲报”“盲研”。项目实施期内,研究团队应加强与指导处室的沟通对接,主动服务决策需求,定期报告研究动态,交流阶段性研究成果。
3. 项目管理按照“包干制”要求落实。
4. 研究成果应包括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以专题建议、咨询报告等方式向省委、省政府或省科技厅建言献策)、决策支撑相关证明(省委、省政府及省科技厅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规划、意见、方案等政策文件印制稿或代拟稿等)等。其中,决策咨询报告原则上应当在项目执行期内,被《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省委、省政府简报目录》中的简报或同等水平的省直智库专报等省级媒体采纳并刊发,作为项目验收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及推荐工作流程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生态建设计划”栏目在线填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组织推荐。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科技局、高校院所、省直部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进行项目申报推荐,推荐确认完成后,在“推荐函管理”模块下载推荐函,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项目推荐汇总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不再接受纸质推荐材料。
3.形式审查。申报材料经推荐受理后,将无法修改补正。省科技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经专家评审或论证、会议审定等,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立项。
五、申报受理时间
本次项目实行统一受理、评审和立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战略规划处:0731-88988870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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