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湘科计〔2026〕6号
各市州科技局、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科协,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各有关单位、学术团体: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2026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为承担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创引领性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包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企业)、创新创业团队(高校)五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基本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需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3)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2. 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能申报: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
(2)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3)。
(3)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4)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3)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5)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
3. 特殊情形
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附件1)。增加或不占推荐名额情形如下:
(1)对科技创新领域世界一流建设学科(附件2),每个建设学科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对应学科内推荐。
(2)对我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分别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市州科技局在对应领域内推荐。
(3)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特殊领域人才(详见申报系统)不占申报推荐名额。
(4)培养支持期结束且通过结题验收的芙蓉计划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原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项目以及支持期结束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四青”人才),首次申报(2022年前不计入)不占申报推荐名额。
(5)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不占申报推荐名额。
(6)支持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增加长沙市(含湘江新区)6个申报推荐指标,由长沙市科技局推荐。申报人所在企业须在长沙市设立从事研究开发、试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属于长沙市意向引进或已认定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保税研发中心等研发中心。
(7)深入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增加长沙市4个、其余市州各1个申报推荐指标,由市州科技局推荐。申报人依托单位属于在湘注册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 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且为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一家企业限1人申报。
(2)企业在湘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4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创办5年以上(2021年1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或能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企业应属于以下四类之一: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的企业。
2. 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能申报: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
(2)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3)。
(3)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4)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附件3)。
3. 推荐单位及名额
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长沙市科技局可推荐8名,其他市州科技局可各推荐4名。
(三)高端科技人才
1. 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须为国家或省级学术团体会员。申报单位须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一致。
(3)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等领域工作,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学术团体中有较大影响力。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开发业绩显著,在参与重大科学研究、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创新创业等贡献突出。
2. 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能申报: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
(2)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3)。
(3)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4)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附件3)。
3. 推荐单位及名额
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推荐名额如下:
(1)省科协业务主管的省级学会可各推荐1名。
(2)中南大学、湖南大学高校科协可推荐2名,其他每个高校科协可推荐1名。
(3)长沙、株洲、湘潭市科协可推荐2名,其他每个市州科协可推荐1名。企业(园区)科协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市州科协申报。
(四)创新创业团队(企业)
旨在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产业前景好,能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团队。
1. 基本条件
(1)申报对象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领域,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应承担过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创新业绩较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所研发的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
(2)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须全职在湘工作1年以上。
(3)团队拥有5—15名左右(含团队带头人)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其中有5名或60%以上的团队成员在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合作2年以上。核心成员应半数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至少一半以上全职在依托企业工作。
(4)团队依托企业须成立3年以上,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和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2. 禁止条件
(1)团队带头人已入选本项目或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的不能申报。
(2)团队带头人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不能申报。
(五)创新创业团队(高校)
1. 基本条件
(1)团队须以优势特色学科、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开展对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在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学科或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团队拥有相对稳定的专职核心成员,一般为5—15人。专职核心成员中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一批对接科技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群体。
2. 禁止条件
(1)团队带头人已入选本项目或创新创业团队(企业)的不能申报。
(2)团队带头人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不能申报。
3. 推荐单位及名额
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在湘部属高校和军队院校),按照本科大学不超过3个、本科学院不超过2个推荐。
三、直接遴选
旨在面向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大赛事、重要人才,直接遴选确定一批高层次人才,拓宽人才发现遴选渠道。
(一)重大创新平台
1. “TS”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的基地,不能重复推荐。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 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参与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主任,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的实验室,不能重复推荐。
3. 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两年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参与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主任,但2025年已参与直接遴选或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的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4. 在同一领域依托同一单位布局建设的上述国家级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二)重大科研项目
1. 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上述项目财政经费原则上需1000万元(含)以上。
2. 2025年度实际到账经费100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项目,视同重大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横向项目以到账时间为依据,且不能拆解。
(三)重大赛事
获得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不含专业赛、国际赛)一、二等奖,2025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省内赛(不含专业赛、国际赛)总决赛一等奖,且是在湘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四)专家荐才
1. 3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相关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已联名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的院士不能重复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 在湘“两院”院士3年可推荐一次,2024、2025年已成功推荐的不能重复推荐。
3. “相关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具有行业相关性。
4. 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等严格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牵头专家为第一责任人。
(五)有关要求
1. 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须符合申报条件,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政治素质、思想道德、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水平等审核。
3. 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遴选对象,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4. 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由推荐专家实事求是出具推荐信。
5. 通过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6. 直接遴选对象不占推荐名额。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上传涉密材料。同一申报年度1人只能申报芙蓉计划其中1项。
(二)申报单位作为人才培育和使用的主体,要对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五、受理方式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企业)
1.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7:30。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推荐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方式申报。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一“项目申报”一“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一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推荐单位通过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下载推荐函模板,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限项申报的超项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推荐受理后,将无法修改补正。
(1)市州推荐的项目,由市州科技局会同市州财政局审核后推荐。创新创业团队(企业)项目,由市州科技部门初审,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州委人才办)复核后推荐。
(2)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省属本科院校、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后推荐。其中,申报创新创业团队(企业)项目的,省管企业分别由省国资委、省文资委、省财政厅审核后推荐;中央驻湘企业由本单位审核后推荐。
3. 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外国专家处):0731-88988083、88988516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二)高端科技人才
1.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
“智慧科协”系统已开放,推荐单位请于2026年3月23日17:30前在线完成推荐工作。申报人提交截止时间以推荐单位要求为准。
2. 申报推荐方式。
申报人登录注册“‘智慧科协’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评审系统”(https://rcps.cast.org.cn/c/scene/frjh/home),访问“在线申报”栏目进行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码”是建立推荐关系的重要标识,由推荐单位发放给申报人。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附件材料及申报人签字的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所在单位盖章意见页及非涉密证明(无固定模板)。
推荐单位登录系统(地址同上,凭管理员“手机号+验证码”方式登录),访问“在线提名”栏目,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正式推荐人选,为推荐人选填写推荐意见、上传签字(盖章)的推荐意见页、《推荐报告》(仅限推荐单位),完成推荐。
《推荐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推荐工作开展情况、推荐理由等,须加盖公章。
3. 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1)省科协组织人事部(业务管理)
联系方式:0731-84884360
(2)省科技咨询中心(材料接收)
联系方式:0731-85455018,18684851436
电子邮箱:hnskjzxzx@126.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7号省科协办公楼311室。
(3)重庆蓝桥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17611555820
(三)创新创业团队(高校)
1.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
请各高校于2026年3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材料包括:学校推荐函1份、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申报书3份、佐证材料1份(申报相关表格由省教育厅另行下发),上述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学校公章,推荐函、汇总表、申报书需同时发送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至指定邮箱。
2. 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5305027
电子邮箱:hnjytkj@hnedu.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教育厅科技处511室。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 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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