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科计〔2026〕7号
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为我省各领域有较大创新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医生全职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放宽到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
3. 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意向全职来湘工作。意向全职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
4. 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三、直接遴选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以及部分“两院”院士、战略科技人才等一定直接遴选名额。具体情形如下:
(一)遴选方式
1. 平台荐才
(1)“TS”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2名。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单位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实验室不能重复推荐。
(3)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两年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但2025年已参与直接遴选或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4)上述在同一领域依托同一单位布局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2. 项目荐才
(1) 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上述项目财政经费原则上需1000万元(含)以上。
(2)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不占指标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除外。
3. 企业荐才
(1)2025年我省新增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湖南省拟上市企业(纳入辅导范围企业或在审企业),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2)实行限额推荐,推荐指标如下:长沙市10名(其中4名由有关重点关注企业推荐,名单另附),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各3名,其他市州各2名。
(3)直接遴选对象须全职在企业工作。
4. 专家荐才
(1)2名在湘或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已联名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可推荐1名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2)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院士是指:在湘建立院士工作站;担任我省牵头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两院”院士。
(3)相关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具有行业相关性。
(4)“两院”院士,3年可推荐一次,2024、2025年已成功推荐的不能重复推荐。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
(5)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等严格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牵头专家为第一责任人。
(二)有关要求
1. 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须符合申报条件,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政治素质、思想道德、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水平等审核。
3. 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遴选对象,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4. 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并由推荐专家实事求是出具推荐信。
5. 通过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6. 直接遴选对象不占推荐名额。
四、其他事项
(一)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欠发达地区的申报对象倾斜。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确需破格推荐的,应提供破格说明,详细说明破格事项和必要性等。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三)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其他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类别、原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青年人才、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四)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实行限项申报(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上传涉密材料。同一申报年度1人只能申报芙蓉计划项目其中1项。
(二)申报单位作为人才培育和使用的主体,要对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市州申报由各申报渠道属地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导下分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报送。
六、受理方式
(一)申报推荐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7:30。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推荐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方式申报。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一“项目申报”一“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一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推荐单位通过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下载推荐函模板,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限项申报的超项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推荐受理后,将无法修改补正。
(三)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外国专家处):0731-88988087、88988516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附件: 1. 基础推荐名额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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