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科技园区创新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为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农科园”)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农科园创新监测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评价对象
此次监测评价分为创新监测与综合评价两部分,创新监测对象为全省现有的46家省级及以上农科园(附件1,包括2023年新认定的3家省级农科园);综合评价对象为2022年底前认定的43家省级及以上农科园。
二、监测评价内容
围绕农科园“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与成果转化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四大功能,以技术研发能力、产业承载能力、发展带动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四大能力”为重点,开展创新监测评价工作。
三、评价工作安排
农科园创新监测评价包含监测数据填报、监测数据审核、创新综合评价3个环节。2023年新认定的3家省级农科园仅参与监测数据填报与监测数据审核环节。
(一)监测数据填报
各农科园通过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创新监测平台(http://61.187.87.57:8999/park/)填报监测评价数据填报表(附件2)及建设情况填报表(附件3),完成上传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加盖农科园管委会公章的数据表及建设情况表后,提交至上一级市州科技局审核。
(二)监测数据审核
市州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进行进一步审核。省科技厅结合佐证材料对监测指标数据进行审核,针对问题数据,反馈至各农科园进一步核准并说明,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三)创新综合评价
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以各农科园填报的创新监测指标数据和建设情况材料为基础,开展全省农科园创新能力综合评价工作,并通报各农科园创新综合评价结果,引导各农科园明优势、找差距、补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农科园于2023年11月20日前登录农科园创新监测平台提交监测数据填报表和建设情况的填报工作,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请各市州科技局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工作,组织相关农科园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填报数据材料,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登录创新监测平台(http://61.187.87.57:8999/park/),完成辖区内各农科园监测数据填报表和建设情况的审核提交。
五、联系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0731-88988840
省信息所:0731-84586653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邮箱:yqpj@kjt.hunan.gov.cn
附件:1.湖南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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