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拟取消名单(第一批)的公示(公示结束)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5月14日至5月22日开展了湖南省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对未参加自评价工作的中方县桐木镇生态科技普及示范基地等16家单位拟取消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未参加自评价工作的中南大学科技馆等7家单位拟取消湖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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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拟取消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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