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湖南高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处理决定告知书》的公告
湖南高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经初步调查,你单位承担的“高强冷轧带肋钢筋低碳环保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项目编号:2020GK2101;下达文号:湘财教指〔2020〕74号),存在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任务书》第4条、第8条约定,逾期40个月未完成验收的行为,违反《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第七条第(一)项和《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6〕5号)第七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等规定。
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第十五条、《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191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省科技厅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拟收回你单位获得的财政资金50万元;
2. 拟3年内禁止你单位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
3. 拟将你单位记入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因通过你单位注册地址和申报材料注明的地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未能成功送达告知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有关规定,现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处理决定告知书》,公告期限30日。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人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省科技厅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帅;联系电话:0731-88988515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日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处理决定告知书(单位).doc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处理决定告知书(个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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