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第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年度考核通知
各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市区):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及《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7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我厅将组织对湖南省第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6年立项的第一批湖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项目(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对承担单位专项计划任务书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新闻宣传、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节点安排
1、资料审查。11月15日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佐证材料,填报年度考核表(附件2)和年度报告(附件3),并提交材料至项目主管处室进行书面审核。
2、现场考察。11月30日前,我厅组织技术和财务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出具专家意见。监督管理处和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3、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财政资金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洁苇
联系方式:0731-88988835
湖南省科技厅
2017年11月7日
附件1:湖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年度考核项目清单.xls
附件2:湖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3:湖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年度报告编写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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