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专项执行处室、实施单位、首席专家:
按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将于2013年9月至11月开展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评估工作。现将《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17日
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将原定于明年上半年开展的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评估工作提前至今年下半年进行。根据《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09〕29号)和《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流程》(湘科计字〔2009〕30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评估工作,在省科技厅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厅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厅各专项执行处室协助厅项目办开展工作,省科技发展中心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2012—2013年启动实施的22个省科技重大专项。其中,2012年10项、2013年12项。
以上项目见《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评估项目表》(附件1)。
三、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以专项实施单位、首席专家以及各专项执行处室为对象,具体内容如下:
1、对实施单位的评估。主要包括:专项计划任务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拨款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专项经费使用及会计核算情况;专项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采取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及新闻宣传、廉洁自律情况等。
2、对首席专家的评估。主要包括:专项实施方案(包括课题)执行情况;定期参与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日志、专项实施过程组织协调与解决问题情况;专项课题中期评估督促情况;专项研究成果与汇报总结材料的督察情况等。
3、对执行处室的评估。主要包括:专项管理情况(制度规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资料编报、指导协调等);专项组织实施与服务取得的成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主要经验与工作亮点(专项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创新之处)等。
四、评估方式
以“计划任务书”为依据分年度按类别进行,具体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书面评估。对2013年启动实施的12个省科技重大专项,主要评估其是否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进展情况,以书面评估方式进行。由专项牵头实施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执行处室报告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专项执行处室对照项目合同进行初评,提出评估等级建议,与专项材料一同报厅项目办。
2、现场评估。对2012年启动实施的10个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评估其当年计划任务书执行情况、累计执行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以现场评估方式进行。由厅项目办组织技术、财务和管理专家,以深入项目现场、听取汇报、核实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估,形成综合评估意见,提出专项评估等级建议。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评估进度安排
1、2013年9月30日前,由专项首席专家会同牵头实施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计划任务书,开展自查工作,并准备以下评估材料(含电子版,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根据《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年度评估准则》(附件2)要求,填写《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情况基本信息表》(附件3)和《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单位自查与专家评估表》(附件4)的“单位自查”部分;
(2)撰写《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总结报告》。原则上由专项首席专家会同牵头实施单位组织撰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体概况(项目简述、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解决技术瓶颈、对行业支撑和社会影响等亮点)、项目执行进展情况(按年度考核的不同要求,以专项计划任务书对照表方式列出)、财务情况(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预算调整情况,投入产出分析等)、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专项成果宣传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廉洁自律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3)组织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成果鉴定证书、成果奖励证明、专利证书、技术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或样品的照片、论文发表样刊、图书出版样书等;经费到位情况证明材料包括银行存款账、银行进账单、银行对账单、借款合同以及配套经费有关的会计证明;经费使用情况证明包括项目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和会计凭证等;其他财务资料包括重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有关材料设备购置合同、试验外协费的相关合同、专家咨询费名册、预算调整审批表等。
2、2013年10月1日-10日,专项实施单位与首席专家向专项执行处室提交自查材料,专项执行处室审核后,统一汇总送省科技发展中心。同时,各专项执行处室向厅项目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提交《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综合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专项管理综合情况、各方面工作落实情况、所采取的组织管理措施、取得的成效及经验、专项实施的亮点、专项成果的宣传情况、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与建议、廉洁自律情况等;同时附有关管理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下发文件文本、平时检查笔记以及相关的影视、图片资料等。
3、2013年10月11日-30日,厅项目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分组到专项实施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厅项目办提前两天将专项实施情况有关材料交评估专家预审),对专项的实施进展和经费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现场反馈下阶段实施改进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重大问题,将追加评估整改意见。专项执行处室同时进行其他项目的书面评估。
4、2013年11月1日-10日,厅项目办汇总各专项现场评估情况,研究确定评估等级,报厅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并发布2013年度专项评估结果。
六、结果运用
1、考核专项执行处室的重要依据。厅重大专项工作纳入2013年机关处室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各专项评估结果直接作为专项执行处室绩效考评结果的重要依据。
2、考核专项首席专家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专项,按照《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理,直至对其首席专家、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处以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3、考核专项实施单位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项,按计划足额拨付年度经费,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专项,视整改情况安排经费,必要时对经费支持进行调整。
七、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评估工作。参与评估的相关人员,包括有关专家要以高度责任感,全面组织和落实各个工作环节,保证评估工作的廉洁、公正、高效。
2、加强指导把关。被评估对象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如实地组织撰写相关材料和报告。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各专项执行处室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统一标准,开展专项评估材料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3、严格会议组织。评估会议组织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有关文件规定,精简检查人员和程序,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提倡厉行节约。
本方案将发布于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中,相关附件材料和表格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hnst.gov.cn)。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黄成英 曾强明 联系电话:0731-88988917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305室
邮 编:410013
电子邮箱:hnskjfzzx@vip.163.com
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
联 系 人:李阳保 陈国民 联系电话:0731-88988821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706室
邮 编:410013
电子邮箱:kjjc@hnst.gov.cn
附件1: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评估项目表.doc
附件2: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年度评估准则.doc
附件3: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情况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4: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单位自查与专家评估表.doc
附件5: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年度评估综合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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