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湘科条字[2010]70号)精神,结合《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3]2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2013年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以下简称“发展专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专项资金的绩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范围
2012年启动实施的发展专项重点项目共计7个(附件1)。
2、中期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当年合同书和计划任务书的考核指标进行,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人才团队建设情况、资金(包括配套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取得的初步成果和效益、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改进措施等。
3、中期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项目承担单位撰写《2013年湖南省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项目自查报告》(附件2),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于2013年8月20日前报送至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
(2)财务检查:根据自查报告情况,随机抽取2-3个项目承担单位于2013年8月下旬委派会计师事务所进驻项目现场进行财务审计;
(3)现场检查:2013年9月初,结合财务审计情况,进驻项目现场进行考察和检查评估,根据自查报告核实相关情况。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
2011年启动的发展专项重点项目共计6个(附件3)和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5个(附件4)。
2、结题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计划任务书和年度合同书的考核指标进行,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取得的技术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促进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3、结题验收方式及时间安排
(1)验收自查:2013年8-12月,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到期前一个月做好自查工作,并撰写项目验收报告(重点项目见附件5,一般项目见附件6),报送至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
(2)财务验收:根据项目验收报告提交时间顺序,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形成财务报告;
(3)综合验收:2013年8-12月期间,对通过财务验收的重点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管理专家进行综合验收,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资金绩效工作;
2、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地组织撰写相关材料和报告,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3、上述报告及附件材料(附电子文档)一式三份报送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胡章谋 0731-88988756
省科技发展中心: 张 媛 0731-88988527
杜 佳 0731-88988973
邮箱:xkjg@vip.163.com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楼1103室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附件1:2013年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中期检查重点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2:2013年湖南省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中期检查自查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2013年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结题验收重点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4:2013年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结题验收一般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5:2013年湖南省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重点项目验收报告.doc
附件6:2013年湖南省省属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发展专项一般项目验收报告.doc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