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创新型企业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技术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自主创新政策在企业的全面落实;加强科技服务功能,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支持企业及时、准确把握和利用政策,提高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水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速度、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加快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特建立创新型企业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
现将《湖南省创新型企业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实施管理办法》下发,请你们按照该《办法》要求,将创新型企业联络员名单统一汇总,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各市州科技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申报辖区内尚在培养期的创新型企业设立创新政策联络员,有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联系人:王红、廖良禾
电话/传真:0731-88988812、 88988813
电子邮件:hnkjfg@163.com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8月30日
附件1:湖南省创新型企业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doc
附件2:湖南省创新型企业科技政策联络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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