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科研条件创新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科技厅科研条件创新专项的管理,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近年立项并已完成的科研条件创新专项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范围为2008年和2009年实验动物管理专项项目、2010年立项并已到期的科研条件创新专项。
二、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是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组织形式
重点项目由条财处组织采取会议或实地考察的方式验收;一般项目委托项目推荐单位进行验收(高等院校由校科技处组织,科研院所由所在院所科技处组织,省直单位项目由所在单位科技处组织)。 项目推荐单位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受理中心,重点项目经条财处初审后另行通知验收方式和具体时间。对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由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条财处,延期验收的重点项目统一参加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继续申报2012年的项目。
四、验收材料
(一)重点项目
(1)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
(2)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3)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4)取得成果的佐证材料;
(5)经费使用情况表;
(二)一般项目
(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验收报告;
(2)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3)取得成果的佐证材料;
(4)经费使用情况表;
验收材料按顺序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联系人:条财处 黄杰生 0731-88988886
咨 询: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贺湘艳 0731-88988732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条件与财务处
2012年2月10日
附件1:重点项目验收报告.doc
附件2: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3:一般项目验收报告.doc
附件4: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2008年2009年使用).doc
附件4: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2010年使用).doc
附件5:项目延期验收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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