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2011年第一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调动广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字[2009]174号)》规定,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2010年认定我省首批自主创新产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1年第一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请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企业按照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见附件1)的要求准备好《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一式六份,A4纸打印,附电子版),并及时向各市州及省直管县市区科技局提交。
2、请各市州及省直管县市区科技局会同发改委(局)、财政局、经信委(经贸局)认真做好自主创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初审与推荐工作,并联合行文上报。
3、请各市州及省直管县市区科技局于2011年6月30日17时前将经联合审查通过的《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一式五份,A4纸打印,附电子版)报送至省高新办。
联系人:省高新办 刘小丹
联系电话:0731-88988745
电子邮箱:hnsgxb@126.com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1: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doc
附件2: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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