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出台
根据《长沙市关于鼓励采购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的暂行办法》(长发改[2012] 403号)的通知精神,经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住城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按照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组织对我市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进行认定;经认定的产品,列入《长沙市自主创新和节能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入选《长沙市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实行政府采购首购制度,对我市特别需要扶持发展的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经市政府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订购;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团体进行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列入《长沙市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产品;对采购《长沙市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产品,及时拨付资金,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相信此举对提升我市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的竞争力和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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