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自科基金项目变更的公示(2026年第2批)
根据《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6〕5号)、《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湘科发〔2026〕13号)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6〕14号)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审核等程序,拟同意“胃癌相关FAP分子的靶向多模态成像研究”等16个项目提前验收,“罐车泄漏事故危险液态介质道路污染运移扩散机理及快速处置技术”1个项目变更项目负责人,“SYVN1调控FIS1去乙酰化促进心肌缺血再灌注损伤线粒体裂变的分子机制研究”等4个项目变更项目依托单位,“基于技术采纳—要素投入双重属性的有机肥施用农户响应机制、激励路径与对策模拟”等3个项目项目终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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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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