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湖南省委:
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湖南科技创新的关心和支持!贵委提出的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全面落实创新引领战略 加快创新型湖南建设》由我厅主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会办。我厅和相关单位全力推动提案落地落实,厅主要领导和分管厅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率队赴科技部及各市州、院所、高校、企业和园区多次调研、对接,并在相应工作中逐条采纳了提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各会办单位也及时就提案涉及内容提交了会办意见。综合前期工作情况,现就该提案的采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创新型省份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我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2011年提出建设创新型湖南,2012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湘发〔2012〕7号),成立了省长为组长、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的创新型湖南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为强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在优化创新资源、凝聚创新合力以
及省部对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统筹和领导作用。围绕贯彻落实《纲要》,几年来全省科技战线奋力拼搏,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如打造“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在新一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中长株潭自创区率先获批,一批标志性成果领跑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在稳增长中的中流砥柱作用进一步凸显,强力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等等。在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中,国务院通报表扬湖南科技创新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是中部地区唯一受表扬的省份,有关经验做法由科技部向全国推介。
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25号),明确“到2020年综合创新能力显著提升,2030年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前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战略决策,出台《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全省上下大力强化科技创新供给,不断释放科技第一生产力潜能,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科教资源密集、科技成果丰富、创新特色鲜明的良好局面。2017年5月湖南省政府致函科技部,提出申报建设创新型省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湖南代表团提出了《支持湖南创建创新型省份的建议》的全团建议,强力支撑我省创建工作的开展。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科技部的指导下,在省直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历经多轮论证和修改完善,全面吸纳省领导、院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市州、重点企业院所高校和科技园区的意见后,我厅牵头编制了《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方案》(送审稿)。《方案》(送审稿)历经8轮修改,并逐一征求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等全体省领导意见,其中,杜家毫书记批示强调:“创新是我省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始终不渝地抓下去,努力成为名符其实的创新型省份”。7月26日,科技部创新发展司根据部领导指示来湘专题指导调研。8月13日,科技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李萌率专家组在长沙组织召开了《方案》专家咨询评议会,与会专家高度肯定了我省创建工作和创建方案,一致建议尽快批复。8月1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8月23日,省政府以湘政函〔2018〕87号函报科技部,根据科技部的工作安排和对我省创建工作的咨询评议情况,近期将正式批复我省开展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有关建议采纳情况
1、完善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机制。成立了省长担任总召集人,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的省科技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和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提升R&D工作领导小组,保留了创新型湖南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领导小组,形成上下紧密联动、部门协同灵活的组织保障,从而确保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有序发展。向科技部报送了《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方案》,《方案》共有现实基础、总体思路、建设目标、优化区域功能布局、重点任务、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与健全政策体系、建设步骤、组织实施等八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部分围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布局了高端人才集聚、前沿科技引领与原始创新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科技金融深化、创新创业促进行动与文化培育、科技强农与科技创新惠民、开放合作创新等七大工程,提案所涉及的“五大工程”等建议均包含在内。通过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以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成效辐射带动全面创新。
2、大力强化科技创新指标考核。《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方案》中分“三步走”提出了建设目标,明确了全省创新综合实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等考核指标体系,目前正在对照建设目标和科技部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积极完善测评指标体系。在我厅积极推动下,2017年省委省政府将全社会R&D经费投入纳入了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18年省委省政府将全社会R&D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纳入了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18年1月,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出台了《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研究起草了《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指导长沙、湘潭、衡阳、湘西州等市州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开展了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研发奖补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统筹安排4亿元资金用于研发奖补。通过这一系列举措,2017年我省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568.53亿元,比上年增长21.3%,提升7.7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64%,提升0.14个百分点,2017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量接近“十二五”五年的总增量。
3、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潜力。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搭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建设潇湘科技要素市场,建立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今年上半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45.9亿元。我省各类孵化器中获得孵化基金投资的在孵企业数量为383家,同比增长37.77%,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促成58个项目转移转化,合同金额2.1亿元。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面,印发《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发〔2018〕104号),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逐步实现“零成本”申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探索构建高企认定培育信息平台,分季度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和评审专家培训。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153家,较2016年增长42.5%。1141家企业申报今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望超额完成全年新增800家以上的目标。今年上半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实现增加值增速9.8%,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布了九大领域产业链技术创新路线图,大力实施“311”技术创新工程,累计安排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奖励资金1.8亿元,为116家企业和22所高校院所295个项目牵线搭桥。省政府与国防科大共建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与海军工程大学联合组建湖南省军民融合装备技术创新中心,成为探索军队成果在湘转化和产业化新模式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拓宽“民参军”渠道,一大批优势民口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为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在创新基地建设方面,今年上半年长株潭自创区技工贸收入4282亿元,同比增长9.8%。怀化获批国家高新区,宁乡高新区通过科技部评估。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开工建设,激光陀螺、北斗导航、碳纤维等一批军转民重大成果落地转化。在今年上半年获批开展建设的创新型城市中,我省株洲市、衡阳市获批,加上前期已经获批的长沙,我省创新型城市数量增加到3个。围绕岳麓山实验室建设,进行了调研和规划。制定了北斗产业园区实施方案,正在争取国家北斗产业专项支持。在人才发展方面,实施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芙蓉人才计划、湖湘青年英才计划等。目前,全省各类科技人才总数约200万人,有“两院”院士82人,拥有袁隆平、黄伯云等院士为代表的一批知名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132人,“万人计划”115人。 “十二五”期间,各类人才共取得科技成果6500多项,获国家科技奖励 94项。
4、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将金融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纳入项目推荐单位范围,科技重大专项采取联审联评和联合推进机制,首次采用外省专家主导科研项目评审机制。实施“科技+”行动,设立了科教、科卫联合基金,加快与环保、安监、旅游、质检、交通、水利等部门合作。今年新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4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1个。湖南省科研仪器设施和检验检测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正式建成,入网仪器7700余台套,总价值47.82亿元,累计提供服务70余万次。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对19家创业投资企业(子基金)承诺出资7.96亿元,带动社会资本认缴出资34.928亿元;实际对15支子基金出资5.84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实缴出资25.423亿元,15支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62个,投资金额23.19亿元。
5、不断优化创新软、硬件环境。大力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法律保障,《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2018年度立法计划,有望年底颁布实施;《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列入立法调研计划;修订《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奖励对象扩大到公民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奖励标准大幅提高。积极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学习力度,多举措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转发相关政策到各市(县、区)及有关单位、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举办科技创新政策宣讲活动及各类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通过举办“湖南科技活动周”、“湖南省双创活动周”、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产业联盟投融资路演会等主题活动以及大型赛事,将其打造成为创业辅导、融资对接、资源共享、宣传推介的重要平台。还通过网络视频培训、微信平台关注宣传等新媒体传播方式打造更加快速便捷的宣传渠道,为公众了解全省科技创新政策动向提供巨大便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和“三个着力”的要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积极探索中西部省份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有效途径和发展模式,打造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多方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全域创新格局,实施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1、扎实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按照科技部批复要求,进一步凝练优化全省区域创新功能布局,实施高端人才集聚、前沿科技引领与原始创新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科技金融深化、创新创业促进行动与文化培育、科技强农与科技创新惠民、开放合作创新等重大工程,着力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农业现代化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支撑,促进人的全面素质提升,优化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2、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市州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创新型省份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市州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进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调整充实创新型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建立协调工作机构,完善省直部门、市州政府、园区、企业和其他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机制,强化责任到单位到人。三是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遴选基础扎实、条件较好的市,申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支撑。四是结合各相关部门、市州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落实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要求,加快探索制定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可调度、可操作的创新指标体系,科学衡量和客观反映全省及各地创新发展水平。
3、立足我省实际,加快打造一批特色优势鲜明的创新高地。加快推动长株潭自创区空间规划调规扩容,深化科研院所转制改革,加强创新政策示范推广,不断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湘潭、怀化、常德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岳阳、娄底升级国家高新区,推动郴州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依托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区域性科技创新工程,引导形成创新资源和人才高度集聚、合理配置的区域创新高地。重点推动株洲轨道电力牵引、航空发动机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湖南依托隆平高科等创建国家水稻产业创新中心,支持组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创新平台。
创新型湖南建设需要凝聚全省合力,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请贵委继续给予关注和帮助!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