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0070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7-17 08:50 【字体:

民革湖南省委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我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人才培养高地的建议》收悉,我厅综合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共建人工智能产业学院,实行混合所有制办学,培养应用型人工智能人才,推动我省建立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人工智能产业学院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要求,我省坚持引导高校瞄准科技前沿,加强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利用智能技术支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高校优势,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依托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一方面强化基础研究、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另一方面加强科技科研成果转化,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我省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医疗等产业领域广泛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趋势,指导高校加快构建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产业学院。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拥有人工智能教学资源的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探索举办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或人工智能交叉研究中心,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领域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我省建立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二、关于支持院校开办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实训平台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关于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建立了以生均经常性拨款为主体、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体系,高校资金实力得到显著提升。2012年,我省本科院校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2019年我省本科院校生均拨款超过1.8万元。省财政除了安排高校经常性拨款外,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改革和发展。一是安排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2017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7〕3号),省财政安排“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14.8亿元,重点支持12所大学、10所卓越高职。2018年、2019年,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规模分别达到15.8亿元、16.3亿元。二是安排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4.9亿元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省本科院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和科研能力建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高校可以统筹经常性拨款以及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开办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加强实训平台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能力。推动高校结合人工智能理论和技术特点,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重视人工智能与计算机、控制、生物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人工智能学科专业方向,探索“人工智能+X”的复合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引导高校通过增量支持和存量调整,稳步增加相关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合理确定层次结构,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力度。推广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推动人才培养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水平。

三、关于支持类似自兴人工智能研究院等社会人工智能培训机构开展人工智能人才教育培训,在资质审批、专项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相应惠企政策的建议

我们将会同税务部门积极落实与培训机构相关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政策规定减半征收地方“六税两费”,给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各项税收优惠。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按规定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此外,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培训机构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可减按1%缴纳增值税。

四、关于将成熟的人工智能教学服务体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目录),推动企业深度参与人工智能校企合作的建议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和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承担高等教育服务的院校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具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资格。《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湘财教〔2018〕5号)已列有“政府委托的其他教育服务”项目。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教育厅收集各方意见及需求,在科学评价推广各类教育服务体系可操作性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牵头适时细化调整省教育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企业也可与相关高校签订合作合同,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工智能人才。

五、关于制定人工智能人才发展专项规划,推动全省形成应用型人工智能人才培养高地,以政策引导规模化培养应用型人工智能人才,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升级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工信部《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省工信厅制定了《湖南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其中明确了:建立以市场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充分调动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加强融合型、实用型人才培养,构建面向数字经济发展前沿的多层次、高质量人才团队。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省内设立分院(所),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创新人才。实施“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围绕重大研发任务和基地平台建设,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今后,省科技厅将积极协调省财政、教育、工信等有关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加大力度,以政策引导规模化培养应用型人工智能人才,推动湖南人工智能教育特色发展,助力湖南成为全国人工智能人才的高地。

感谢你们对全省科学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img src=" "/>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0070号提案的答复

1413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