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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7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7-17 17:19 【字体:

李剑文、朱皖委员:

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天使投资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厅认真分析提案内容,并综合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两位委员提出的“财政出资设立湖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建议。近年来,我省在财政投入方式方面做出了一些探索,由以前传统的项目事前资助、事后补助转变为股权投入、基金投入、因素法分配等多元化支持方式,如:过去几年来,省财政厅投资参与了合成基金、科转基金、种业基金等三支基金设立和运营管理。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具体负责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的日常监管,各行业主管厅局负责提出基金设立、基金投资方向和范围、绩效考核内容和绩效指标等方面的建议,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进行基金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

二、关于两位委员提出的“部门协同,高效运营”建议。一是推动成立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设立,需要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共同支持和参与,加强部门之间协同,提高基金设立和运营效率。下一步,计划由省科技厅牵头,协调省财政厅、

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相关工作。二是协调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天津、重庆等地区的经验表明,由省财政厅担任牵头部门出台风险补偿激励政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意义。协调省财政厅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适当安排出资,并撬动其他社会资本投入。三是制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相关制度。借鉴重庆做法,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拟制出台《湖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关于两位委员提出的“省市联动,整合资源”建议。为有效推动我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等相关工作,今年以来,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小组先后赴广东、江苏、重庆、天津等省市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目前,我们正在组织有关专家梳理调研成果,起草调研报告,并初步形成了湖南省天使投资基金设立的思路。一是明确财政资金来源、承接单位和使用方式。省科技厅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二是制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议事规程。由省科技厅计划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理事会规程、理事会工作会议规则等相关制度,并联合上报省政府审批,保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合法合规。三是确定基金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根据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省科技厅计划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共同组建基金最高决策机构。四是不断培养打造稳定的、市场化的专业团队。采取市场化招聘方式,大力引进专业人才,打造稳定专业的科技金融服务团队。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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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7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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