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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湖南省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5-08-11 09:46 【字体:

湖南省实验动物中心(湖南省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并予颁发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单位(机构)

地 址

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编号

许 可 范 围

湖南省实验动物中心

(湖南省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湖南省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康天路123号

实验动物

使用许可

SYXK(湘)2015-0011

屏障环境 实验猪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到湖南省科技厅动管办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人:周娉  电话:0731-88988860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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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湖南省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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