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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57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8-15 00:00 【字体:

肖志强等28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湖南联合基金的再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基金委与地方政府设立联合基金是国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6年国家基金委与广东省政府共同设立联合基金以来,截止到目前,基金委已先后与12个地方政府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了各具地方特色的联合基金。但自2016年初以来,国家基金委与地方政府设立联合基金的工作已处于“关门”状态,尽管此间有多个省(市、区)政府与国家基金委衔接沟通设立联合基金事宜,但均无结果。

  2016年初,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部分省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湖南省政府联合基金的建议”,我厅随后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起草了《建议方案》。去年,厅党组书记童旭东、厅长赖明勇及分管副厅长等多次带队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了沟通,并将有关情况向达哲省长和分管副省长进行了书面汇报,得到了两位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达哲省长多次就此事亲自与时任国家基金委主任杨卫及现任科学技术部党组成员、国家基金委主任、党组书记李静海进行沟通,国家基金委原则上同意与我省设立联合基金。按照领导指示,科技厅召开了专家座谈会,调研了云南、浙江等省设立联合基金的情况,对《建议方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征求了国家基金委计划局的意见,并通过了厅党组会的审议。今年2月8日,国家基金委委务会审议通过与我省设立联合基金的事宜。合作领域定为现代种业、生态农业和新材料;双方出资规模,首期5年合作期内,双方每年出资总额为0.8亿元(国家基金委每年出资0.3亿元,我省每年出资0.5亿元)。4月7日,我厅将经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联合基金的协议书(第一期)》送至国家基金委。6月份,我厅组织生态农业、现代种业、新材料等三个领域的专家分别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形成了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专家意见稿。

  7月17日,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贺修铭同志带队赴国家基金委衔接联合基金有关事宜,国家基金委计划局负责人透露:按照6月19日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一次全会精神,国家基金委在科技部的指导下,将对科学基金的总体布局和项目管理进行全面改革,与地方政府设立的联合基金也在改革范围之内。与地方政府设立的联合基金改革的初步方案是:将已设立的12个地方政府联合基金的“小池子”打通成由国家基金委统筹的一个“大池子”。即:将12个地方政府联合基金撤并成一个“地方联合基金”,今后不再单独与地方政府“一对一”设立联合基金。“地方联合基金”将以地方的关键科学问题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开放合作,注重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吸引全国的科研工作者为地方共同解决“卡脖子”的关键科学问题和重大需求。关于“地方联合基金”国家基金委和地方政府的出资比例、出资规模等具体细则预计将于今年8月底出台。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国家基金委的沟通衔接,实时关注“地方联合基金”的改革动向并积极争取我省纳入其中。

  感谢你们对我省与国家基金委设立联合基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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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57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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