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科技部国科政函[2004]41号文件《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
2、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
3、私营科技企业;
4、个体合作科技企业或个人科技机构;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企业;
6、股份合作制科技企业;
7、联合经营的科技企业;
8、与外商合资、合作创办的科技企业;
9、港、澳、台投资科技企业;
10、其他科技企业。
上述科技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经科技主管部门审定;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医疗卫生等特殊行业无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科技主管部门认可。
二、填表注意事项
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企业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机构公章。
2、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对表格内各项指标名称不得修改,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
3、报告期: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4、填写数据时注意单位,一律取整数,取整后为零的填“0”,没有的指标填“-”;如整个表不发生,请在该表右上方注明“不发生”。
5、“企业代码”由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填写,前6位按国家统一的地区代码(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查询)填写,后3位为各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的自编流水码,企业不填写此内容。
6、“企业法人代码”由企业按照湖南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
织机构代码填写。
7、表1:“国民经济行业”改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查询。
8、表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改为填三位代码;
9、表1:增加“单位性质”指标;
10、表1:“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情况”的填报内容,由原填报“未申请、申请但未获资助、获得资助”改为填报承担项目数,未承担填0,与其他单位联合承担一个项目按0.5计。
11、表2:“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的单位由“人”改为“人年”。
12、表2:“企业负责人所学专业”改为按自然科学领域、农业科学领域、医学科学领域、工程科学与技术领域、社会、人文科学领域填报。
13、增加附表1:从事科技咨询与中介活动情况。
14、2004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统计软件、《民营科技企业调查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及《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市县区代码》均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查询。
湖南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hnst.gov.cn
三、2004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工作进度安排
1、2004年2月底以前完成基层填报;
2、2004年3月5日前,由各市(州)和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益阳、郴州高新区将《民营科技企业调查表》统一送交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工业科技研究发展中心;
3、我处将对上述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报、补报的,有关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及时重报、补报。
四、几点要求
1、民营科技统计是民营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保证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按时按质上报统计材料。
2、我处委托湖南省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承担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工作,具体由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工业科技研究发展中心实施,有关问题请与该单位联系。
3、每年民营科技企业年报表均有变化,尤其今年还新增加了附表,请按新的报表统计上报。
五、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科技厅内
邮编:410001
联系人:蒋劲松(省科技信息所工业科技研究发展中心)
电话:0731-4586795,4462231
传真:0731-4462231电子邮箱:hnjjs@hnst.gov.cn
附件1:民营企业年报表(2004)
附件2:各市州高新区代码
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件4:行业分类和说明(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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