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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15 15:22 【字体:

湘科动许准〔2020〕第018号

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11月26日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办件流水号:202011260001),已于2020年11月26日受理,2020年12月11日审查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并予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证编号

SYXK(湘)2020-0018

单位名称

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志高

设施地址

长沙市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23号

许可范围

普通环境:猫、犬、猴、实验用小型猪;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地鼠

有效期限

2020.12.11至2025.12.10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省科技厅502室)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人:黄国祥    电话:0731-8898886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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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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