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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南省人民医院)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04 16:58 【字体:

湖南省人民医院:

你单位于2020年11月16日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办件流水号:202011160001),已于2020年11月16日受理,2020年12月3日审查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并予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证编号

SYXK(湘)2020-0017

单位名称

湖南省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李小松

设施地址

湖南省人民医院综合楼12层东

许可范围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

普通环境:兔、豚鼠

有效期限

2020.12.3至2025.12.2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省科技厅502室)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人:黄国祥    电话:0731-8898886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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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南省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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