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常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并予颁发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单位(机构) |
地 址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编号 |
许 可 范 围 |
常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常德市武陵区紫桥二区豪园路38号 |
实验动物 使用许可 |
SYXK(湘)2015-0005 |
普通环境:实验兔 屏障环境:小鼠 |
联系人:周娉 电话:0731-88988860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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