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项工作   >  实验动物   >  实验动物许可

关于准予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4-08-08 17:17 【字体: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并予颁发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单位(机构)

地 址

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编号

许 可 范 围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371号

实验动物
使用许可
SYXK(湘)2014-0006

屏障环境  大鼠、小鼠

普通环境  兔、豚鼠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到湖南省科技厅动管办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人:周娉  电话:0731-88988860 

 2014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img src=" "/>

关于准予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

993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