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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4-03-12 10:46 【字体:

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并予颁发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单位(机构)

 

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编号

许 可 范 围

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60

实验动物

使用许可

SYXK()2012-0005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

普通环境:兔、豚鼠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到湖南省科技厅动管办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人:周娉 电话:0731-88988860

                                     

                                               2012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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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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