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0734号提案的答复
李志勇等1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创建国家级井矿盐工程技术中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明确“科技部不再批复新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主要包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是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落实《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明确“对通过国家认定或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级财政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对特别重大的平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综合施策、重点支持”。
我省在井盐资源及盐化工技术创新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建议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拟申报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种类,按相应平台序列的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拟建平台的顶层设计与培育,并在条件成熟时申报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为相应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创建做好服务。
感谢你们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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