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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054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31 13:25 【字体:

致公党省委:

你们提出的《建设湘江科创走廊打造湖南科技创新中心》的提案收悉。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总揽,高站位布局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湖南先后获批建设创新型省份,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马栏山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高新区、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等重大战略平台,构建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湘江科创走廊已初步形成。目前,我厅正在积极编制“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文本将立足打造长株潭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其中,你们提出的湘江科创走廊是重要组成和支撑。

一、关于产业布局方面

“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当中,拟提出健全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机制,支持省内高等院校与在湘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新研究基地和技术创

新平台。健全跨高校院所的学科协同和交叉融合发展机制,推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快速发展。并计划建设同步辐射光源、量子器件研制与应用实验装置、P3实验室在内的十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将围绕我省的20条优势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每年组织实施十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撑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三个世界级产业集群,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三个国家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包含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与智能无人系统、新型生物医疗在内的十大新兴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并聚焦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创新药物研发、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高端医疗器械研发、主动健康与老龄化应对、生殖健康与妇幼健康等领域,实施人口健康领域重点任务。

二、关于体制机制方面

“十三五”时期,对于湘江科创走廊涉及重点城市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已展开架构。2014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我省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科技部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纲要(2015-2025年)》。按照“省统筹、市建设、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原则,成立省直相关部门和长株潭三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实施“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三区一极”建设扎实推进(《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长株潭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4]164号)提出“努力把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我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当中,将按照“一核引领、两翼带动、四区协同、多点支撑”思路,优化形成以长株潭创新一体化为引领,岳阳、衡阳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支撑,长株潭、环洞庭湖、湘中南、大湘西四大区域协同,高新园区、创新型县市等为重要节点的全域创新空间布局。

三、关于要素保障方面

根据提案加强科创走廊建设要素保障的相关建议,“十四五”期间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强化重点区域用地保障。对于湘江科创走廊涉及的重点区域,湖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优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商务休闲用地的布局;对重点区域的用地保障实行弹性机制,对新兴产业用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二是加强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扶持力度。支持科技金融服务领域的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大省创新性引导计划等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提高金融服务改革开放的力度,定期征集凝练布局相关产业的科技攻关项目,吸引更多的国际创投资本;加快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结合。三是持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继续完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体系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实现潇湘科技要素分市场、工作站全省覆盖;继续深化科技金融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四是指导科创走廊制定孵化载体培育建设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逐步实现区域内产业领域和空间布局全覆盖。通过中央引导地方资金等给予支持,持续强化科创走廊内产业上下游链条。

感谢你们对湖南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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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054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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