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000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财政厅:
民盟湖南省委提出的《关于健全我省财政科技投入体制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科技投入工作,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下,我省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规模和速度均实现快速增长,为全省科技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是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超过12%的发展目标,努力实现研发投入大幅增长。在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1-2023年)》,将明确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的目标,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
二是实施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建立全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行动计划和责任分解方案,相关省直部门和各市州出台相应配套措施,采取科技计划项目支
持、研发奖补后补助等激励举措,积极引导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5年来,省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研发超过27亿元,占总资金量的一半。2018-2020年研发财政奖补企业累计5512家,兑现奖补资金17.53亿元,有效激发了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三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十三五”以来,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实现倍增,地方财政支出占比逐年提升。从总量上来看,2019年全省财政科技投入规模达到171.92亿元,较上年增长41.98亿元,是2016年的2.41倍。2016-2019年年均增长34.01%,远高于全国15.34%的平均增速。从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全省从2016年的1.13%上升到2019年的2.14%,累计提升1.01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居全国第6,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52个百分点。
下一步,将制订出台《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持续加强资源统筹配置、增进联动协同,进一步落实《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
二、以财政科技投入绩效为导向,改进科技资源配置
我厅坚持“四个面向”,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组织创新资源,鼓励协同创新,强化顶层设计,实现了“需要什么创新,就进行什么创新”,取得了以“三超”“三深”为代表的一批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在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领域攻克了一批“卡脖子”技术。
一是打造导向明确、基于绩效的项目形成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瞄准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强化需求凝练与全链条设计,打破科技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探索项目“揭榜挂帅”、经费“包干制”等试点,引进优秀团队开展协同攻关,为科技工作者“松绑赋能”。按照“以事定钱、钱随事走”原则,建立项目法与因素法、前资助与后补助、一次性拨付与滚动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分类施策、多元组合给予支持。
二是大力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建设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通过搭建湖南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技术产权登记交易平台等,聚集高校院所、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创新载体及科技成果库、专利库、企业技术需求库、专家人才库,为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专利技术成果需求信息发布、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等相关服务,有力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科技力量整合。强化重大创新平台(基地)、重大标志性工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项目凝练设计,集中力量支持一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平台。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木本油料资源利用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国家基础科学中心等获批。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启动国家重点实验培育基地建设,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
四是强化投入协同联动。首批加入国家自科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实施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科技助力经济2020”项目等,争取了一批国家重点专项项目。健全“科技+”“+科技”机制,与省直部门协同,成立科教、科卫、科药等联合基金;加强省市县互动衔接,与衡阳、株洲、湘潭、常德、益阳、怀化等市州设立省市联合基金。
下一步,将完善基于绩效评估的项目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确保“谁能干就让谁干”。通过顶层目标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强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建设, 鼓励大团队协同创新,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项目、平台等布局,综合运用直接投入、政策引导、后补助、股权投资等手段,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科研,大力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协同承担攻关任务。
三、引入第三方机构,改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成果评价
我厅强化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导向,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现场评价工作,加强项目管理诚信建设,督促问题单位整改,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立项后,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约定绩效考核指标,每年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现场评价工作。2020年制定《湖南省创新型省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对10.87亿元资金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选取534个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评价。组织重大科技项目中期评估,2020年对17项科技重大专项、141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行评估和调度,对专项资金使用率低和未单独核算的项目提出暂缓及整改意见。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单位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组织整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督办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分类科技评价机制。落实“三评”改革精神,坚持分类评价原则,区分技术和产品开发类、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示范类,分别设置评价指标权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各项指标进行精细化,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效益、满意度等维度进行评价,更加科学地衡量与评价专项资金的产出与效果情况。项目验收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执行期满后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相对独立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优化完善综合绩效评价流程和程序。强化承担单位验收责任,要预先组织成果的真实性审查,提升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全程监控。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对2016-2019年立项的859个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效推动科研项目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科研项目参与主体信用监管,实现与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审查接口的互联互通,自动筛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单位。加强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信用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对专家实行6个等级信用管理,根据专家履职综合评价进行信用积分,专家信用情况直接与选取使用和出库挂钩。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估评价机制,制定完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优化科技项目、人才计划和创新平台分类评价指标,探索实行标准化评价,推广异地评审和第三方评价。抓好现场绩效评价和中期评估,完善财务审计和核查工作制度,全面推行综合绩效评价,提高执行期满项目结题验收率。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加强科研资金追缴力度,严格违规问题追责问责。强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科研诚信案件投诉举报与调查机制。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9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