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073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国资委:
黄靓委员提出的《关于创新引领湖南新发展,为三高四新战略体现国企担当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企业主体地位,特别是在产学研合作、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了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力度。
1. 布局科技计划,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我厅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相关工作。2014年,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专门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2019年,为打通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产品落地全链条,深化产学研合作,主动设计了“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该计划强化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鼓励包括国企在内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组织申报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跨界项目。2021年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要求,鼓励开放合作协同创新,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
2. 实施普惠性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引导和激励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2018年联合制定了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明确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年度奖补最高1000万元)。2018-2020年累计有包括国企在内的5512家企业研发获得奖补,奖补资金共计17.53亿元,企业研发动力不断增强,获得奖补企业逐年增加。2021年是财政奖补第一阶段政策的收官之年,预计获得奖补企业将达4000家,预计奖补资金达12亿元。
3. 重视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提供强有力创新支撑。2019年,省科技厅与省委组织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湘科〔2019〕13号),该办法是中央“三评”改革后省级层面首个专门针对科技人才评价出台的文件,明确省科技人才计划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对来自企业的科技人才放宽职称、学历和年龄等要求,对企业技术人才分开评审,分类评价。目前,在各类省科技人才计划中,来自企业的科技人才占比近1/3。设立了“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项目,重点对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优秀博士后创新人才项目、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项目(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短期项目)等进行立项支持,每年支持经费超过1亿元。我厅还重点支持来自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领域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产业前景好的创新创业团队,近5年共支持130余个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投入财政经费1.3亿余元,充分调动了包括国企在内的企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4.强化科研项目监督管理,形成良好科研氛围。我厅持续加强科研项目及资金第三方机构监管,采取自评、抽查、评价等多措并举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机制,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绩效评价环节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现场评价工作,验收结题环节明确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财务审计。同时,我厅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强合作,进一步规范和监管第三方机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高效的开展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监管。
下一步,我厅将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持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前瞻布局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健全技术创新人才激励、使用、评价及培养机制体制,以激活国企等企业的创新活力。一是结合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加快创新人才引进培养,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包括国企在内的创新主体增量提质,持续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等“七大计划”项目落地,积极向省政府申请“三高四新”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其加大科技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财政科技资金只增不减。二是以省委“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为指引,注重推动人才链和创新链、产业链的有效对接,使人才同项目、平台真正深度融合,更加注重从产业、企业中遴选科技创新人才,引导科技人才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同时,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破除“四唯”要求,突出“四个导向”,建立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和技术标准规范等形式的代表作制度,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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