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5-28 16:39 【字体:

孙小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产业中的引领作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政府成立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湘科发〔2017〕102号),目前,我省已建立了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对园区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服务,审定园区发展规划,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拟定地方配套政策等。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负责对农业科技园区的指导管理等工作。目前,我省正在精简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需要严格按程序审批。下一步,根据实际需要,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单位,完善协调小组职能,整合资源,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园区建设工作。

二、关于出台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专项政策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发展,推动省科技计划项目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倾斜,加大农业科技园区政策保障。

在政策、资金、项目等多个方面予以保障。一是出台规划引导。科技部门等多个部门在宏观层面始终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顶层设计。国家层面出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省级层面出台《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对园区的宏观指导,引导园区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二是强化资源整合。省科技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及高校院所,建立起部门会商和联合推动机制。省科技厅将中央引导地方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星创天地建设等向园区倾斜,实施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升级专项,引导资源、人才等向园区集聚。引导市州科技部门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园区评估,对建设成效突出的园区给予表彰,对问题突出的园区限期整改,确保园区建设规范、高效、可持续。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动,继续加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指导,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省重点研发、星创天地、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等,加大对农业科技园区的支持。

三、关于利用其他领域收益反哺支持农业发展,规范涉农项目申报,形成农业高科技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推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向农业领域倾斜,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通过中央引导地方专项、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星创天地建设等,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布局建设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从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评审到最终立项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项目透明和公正。

四、关于降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高新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和利率,支持建设重大研发创新平台等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支持带动农业龙头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突出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如:享受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启动了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政策,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农业科技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奖补资金。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协同财政、农业等部门,继续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做强主导产业,支持以农业科技园区为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引导农业科技型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相关科研单位和大学开展协同创新,建设重大研发创新平台,提升企业主体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省农业科技园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img src=" "/>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2号建议的答复

14136863